行政院衛生署「心肺復甦術加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CPR+AED)」


                                               急救教育訓練實施計劃


 



一、   依據:


(一)     行政院衛生署於97117日 召開「急救教育訓練推廣」研商會議,決議內容略以:「將推廣全民CPR+AED之訓練,初期以大型場所且人口眾多的地點,其訓練內容包含示範教學與實地操作演練。」


(二)     依行政院衛生署97103日 衛署醫字第0970042494號函委託辦理。


二、   目的:


為增進全民急救技能,進而透過訓練將相關急救技能推廣於民間,增進民眾心肺復甦術、異物哽塞和使用AED之技能,進而達到民眾自救救人之目的。


三、   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四、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


五、   協辨單位:國立花蓮高中、中華民國急救技能推廣協會。


六、   實施地點:國立花蓮高中階梯教室(花蓮市民權路42號)。


七、   實施日期: 97年12月13 ;時間:8:00-17:00


八、訓練對象:大型場所第一線救護人員、學校校護及教職員、BLS指導員反相關急救衛生教育工作人員。


八、   訓練人數:100名,依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九、   報名費用:免費報名。為方便成績之寄發,請現場繳25元之回郵掛號信封,務必填妥收件人住址、姓名。


十、  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傳真報名FAX:0228357664】。


十一、             本計劃聯絡人: 劉軒宏 先生:電話:0228356542


十二、             成績與認證:


(一)     完整參與整個課程,且通過測驗者,將由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核發「心肺復甦術暨自動外電擊器」合格證書,證書有效期限兩年。  


(二)     基本救命術指導員通過測驗者,「基本救命術指導員」證書有期限依受訓日期展延一年。


十四、備註:


(一)     本訓練課程公務人員全程參加者可獲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認證。


十五、課程表






























時間



主題



負責人員



7:30-8:00



報到領取研習資料



工作人員



8:00-8:10



課程簡介及課前認知評量



講師



8:10-12:00



新版民眾CPRFBAO心肺復甦術講解、操作示範教學及實際操作演練



講師+助講師



                              午休



13:00-16:00



AED介紹講解、操作示範教學及實際操作演練



講師+助講師



16:00-17:00



後測與術科考試



講師+助講師



上課日期:97年12月13


上課地點:國立花蓮高中階梯教室(花蓮市民權路42號)。



 


 


 

一、請各位教練踴躍報名參加訓練


二、通過測驗者「基本救命術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限依受訓日期展延一年


三、公務人員全程參加者可獲終身學習護照時數認證


四、訓練日期:971213日 上午8:0017:00


五、訓練地點:國立花蓮高中綜合大樓三樓視廳室


六、本支會BLS指導員的編號可詢問支會林唯穎幹事82243860955236669


 


                           花蓮縣支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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