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支會協助消防水域防護專業訓練認證及救生教練在職訓練注意事項
一、水域認證(為救災隊全體甲級動員及預備隊員):
1. 花蓮中隊為協助消防局緊急事件發生時能隨時支援執行救災工作。
2. 為發揮防災、救災及備災動員功能,提昇災害之預防、緊急應變、搶救等任務訓練,以建立
專責搜救隊伍,增進災害之應變能力,提供最優勢的救援能力與備災功能,遇有重大災難事
故發生時,能調派配合及支援政府防救災工作。
3. 水域專業訓練認證課表請隨時注意個人電子信箱或至支會網站、救災隊部落格點閱。
4. 認證合格者由消防局投保每年度的意外險。
5. 訓練時間:本(98)年4月24、25、26(三天)星期五、六、日
(24、25、26)課程為認證課程(需向單位請假者只要25、26就可)24日當天的課大隊會調
整。
6. 訓練地點:太昌游泳池、七星潭水域或石梯坪水域。
7. 請繳交一吋或二吋(不要身份證的大頭照)照片3張。
二、水上安全救生教練在職訓練(救生教練及高級教練):(與水域認證訓練合併辦理)
1. 訓練時間:本(98)年4月25日(星期六)
2. 訓練地點:太昌游泳池
3. 25日課程為救生教練在職訓練課程,當天未上課者,教練證無法補發,本年度不能授
課。
4. 請繳交一吋或二吋(不要身份證的大頭照)照片3張及教練證影本乙份(過期者請速至支會補發)
5. 本會水上安全救生教練,凡熱心及願意義務協助消防局隨時支援執行救災工作者,可申請加
入花蓮中隊預備隊,並參加全部認證課程合格者,亦可參加保險。
6.本日無法參加在職繼續教育之救生教練,請提前於4月19日至台東支會參加東區的繼續
教育,以免影響自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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