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4年東區(花、東)城市基礎搜救(初階)訓練計畫(06/12更新修正訓練日期)
壹、依據:國際紅十字公約及國際紅十字會議所決議各項原則精神,發展博愛服務事業。
貳、目的:
一、因應防救災需求培訓搜救人才,輔導縣市紅十字會成立救災志工團隊,協助政府執行國內、外災難救援任務,並擔任紅十字救災志工團隊,以提升紅十字會整體救援能力。
二、培育救備災人力資源,做好平時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三、平時進行災害救援訓練,做好救備災人力準備,以因應重大災害事故發生,能迅速有效地接受政府單位調派,配合支援救援工作,發揮「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的綜效及展現紅十字運動人道救援精神。
四、107年0206花蓮大地震、110年0402太魯閣火車災難、111年0918玉里大地震、113年0403花蓮大地震發生時,紅十字會救災隊,民力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協助救災救援,深獲民眾及政府的肯定。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肆、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伍、協辦單位:花蓮縣消防局。
陸、教官團隊:花蓮縣消防局特搜大隊。
陸、參訓人員:
一、花蓮縣紅十字會: 會務工作人員或服務績效優良志工。
二、國軍各軍團推薦所屬績效優良軍、士官人員。
三、上述年齡均須在50歲以下,無不良風評及嗜好者。
四、1.具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員、水上安全救生教練或高級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證書者(效期內)。
2.具紅十字會急救員、急救教練或高級急救教練證書者(效期內)。
3.具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者(效期內)。
4.認同紅十字會精神、救災能量及有志願服務者,經紅十字會教練推薦。
5.軍方推薦志願服務參加訓練者。
柒、報名及格審查:
一、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16日止。
二、詳填報名表暨切結書(如附件一)、相片2張、最近3個月體檢表、並附參訓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花蓮市球崙二路118 號)或傳真(03-8236258)專員廖伯睿(聯絡電話8224386)。
三、依據報名書面資料,錄取人員名單於8月20日前通知各推薦單位及個人。
捌、訓練:
一、員額:40人。
二、時間:自114 年9月13、14、20、21、27、28(成果驗收)日止,每週六、日,早上08:00至下午18:00),為期3週(6天)。
三、地點:1、花蓮縣紅十字會備災訓練中心(花蓮市球崙二路118號)。
2、花蓮縣消防局特搜訓練基地。
四、課程內容:課程表如附件二。
五、師資:由花蓮縣消防局特搜大隊教官、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災第四大隊(安全官)。
六、為達成訓練績效所有學員不得遲到早退,受訓期間全勤且通過測驗者,由紅十字會總會及花蓮縣消防局核發受訓結業證書。
七、費用:由承辦單位陳鈞會(預算如-拾)奉可後全額負擔,唯酌收保證金1,000 元,完成訓練課程後全額退費,中途退訓者則不退還。
玖、規定及配合事項:
一、學員必須自備個人裝備及服裝:
1.服裝自備(黑色操作服1 件﹑黑色操作褲1 件﹑黑色操作長統皮鞋)
2.紅十字會長袖T 恤統一採購2 件
3.個人裝備自備:
(四米繩<11mm>、六米細繩、扁帶<6米>、D型勾環<2個>、八字環1個)或統一採購(約新台幣1600元)多退少補。
二、訓練期間如遇不可抗拒之突發緊急事件,本會得展延或中止訓練。
三、參訓學員應加強自我身體鍛鍊,以應付訓練需要,未達標準則核發「訓練證書」;並填具切結書,保證受訓期間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中途退訓(違者保證金不退還),結訓後繼續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災第四大隊服務,並志願從事救災及教學訓練服務至少2年(由結訓日起算)。
附件一:報名表暨切結書(word)
報名表暨切結書(PDF)。
附件二:課程表。
- 4月 30 週三 202510:26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4年東區(花、東)城市基礎搜救(初階)訓練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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