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國中游泳池聘任救生員辦法
一、依據花蓮縣游泳池管理規範辦理。
二、聘用期程:102年5月~10月(暑假有實施另外合計)
三、工作時間:
1、每週一、四、五上午8點至下午2點(中午休息一小時)
2、每週二、三上午10點至下午4點(中午休息一小時)
四、聘用人數:一人。
五、工作內容:維護游泳池安全。
六、工作薪資:每小時250元,每日工作五小時。
七、聘任條件:具備教育部體育署審定認可「救生員檢定授証團體」核發證照者。
八、玉里國中提供免費住宿服務。
九、聯絡人:玉里國中體育組 董宥廷組長。
電話:03-8882054轉13或0933-79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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