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112年度第一梯次防災士培訓計畫
- 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
(二)內政部109年3月11日內受消字第1090821114號令防災士
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內政部112年3月27日內授消字第1120823073號令修正
- 緣起
本防災士培訓課程係為強化社區防救災能量,提升民眾臨災時之自主防救災能力,擴充防災士人才資料庫所辦理。防災士於平時依相關法令,協助各級政府或防救災相關團體辦理防救災宣導與救助工作,並於災時、災中及災後執行自救互救與協助收容、重建等工作。
- 培訓對象及預計人數
(一)培訓對象︰年滿18歲,對災害防救相關工作有參與意願者。
(二)預計人數︰本培訓課程培訓人數以40人為上限,額滿為止。 - 培訓日期112年12月16日至17日
- 培訓地點花蓮縣花蓮市球崙二路118號(花蓮縣紅十字會)
- 授課及考試規定
(一)參與防災士培訓學員應完成為期2日學科授課及術科操作訓練課程,完成課程後,依規定進行學科及術科測驗。
(二)學科測驗以題庫為原則,及格標準須達60分以上,未達60分者可於1年內補測,第1次補測應於2週內實施,補測分數須達70分以上;術科測驗須通過心肺復甦術、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操作及止血、包紮與固定操作,任一項目不合格者,視為不通過,須於2週內補測,補測未及格者,則重新參訓。
(三)依據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第三點規定,「具備初級以上救護技術員資格,或曾參加四小時以上基礎急救訓練且證(照)有效期限內之參訓人員,提具相關證書(照)或其他足以佐證符合上述資格之相關文件,得抵免當次訓練之急救訓練課程及術科測驗」。
(四)參與防災士培訓人員,需參與所有課程,並通過成果測驗。通過測驗合格者,本會將轉送相關資料至內政部申請防災士合格證書及識別證。
- 培訓費用
本次培訓由紅十字會全額補助辦理。
八、報名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填寫完成報名表(如附件一)後以E-mail、傳真、郵寄等方式寄送至本會審查,恕不受理電話或現場報名。審查完成後將以電話或E-mail通知報名結果。
(二)資料繳交:請學員於繳交報名表時連同2吋大頭照電子檔一併寄送,若需要抵免急救訓練課程及術科測驗,請於繳交報名表時檢附相關證照(掃描檔或是影本)及佐證資料,俾利工作人員進行審查作業。
(三) 報名截止日期:112年12月4日(一)。郵寄報名則以左揭郵戳日期為憑。
(四)聯絡人及電話︰陳玉秋 03-82243386或0988967789
E-mail:redcross.hualien@gmail.com
九、注意事項
(一)敬請參與培訓學員配合,感冒者請全程配戴口罩,發燒者請勿參加。
(二)本培訓課程提供講義及午餐餐盒,其餘交通費及住宿費用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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