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培訓水上安全救生人員,以減少水中意外事故及水災威脅,
發揚人道精神,特設本班聘請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訓練。
二、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花蓮縣支會
四、提供場地:花蓮縣立太昌游泳池(花蓮縣吉安鄉明義五街1號)
五、協 辦:紅十字花蓮縣水上安全救生大隊
六、資 格: 1、年滿16歲(90年7月2日前出生)
2、身體健康(須具備體檢表證明可接受救生員測驗及訓練)
3、具備05分30秒內游完200公尺(至少包含100捷泳、
100蛙泳)及潛泳20公尺 以上之游泳能力。
七、名 額:15名~40名(額滿為止),如報名未達15名則取消開班,
並通知退費。
八、訓練內容:訓練課程-水上安全、靜水救生、動水救生、陸上急救、
野外救生實習、救生器材操作及訓練等。
實習課程-上列各項技術實施實地練習。
九、訓練期間:07月02日至07月16日 共計15天65小時。
實施16小時紅十字會急救員訓練及水上49小時救生訓練
,通過測驗者核發紅十字會急救員訓練證書及水上安全救生員證書。
(上述證書非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證書)
救生從業人員考證請參考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
複訓學員需參加課程:一、急救課程07月08、09日 <16小時>
二、救生課程07月06、07、13日 <9小時>
請參考 <總會救生員複訓辦法>
十、上課地點:除動水救生在鯉魚潭與急救課程在社會福利館,其餘皆在
花蓮太昌游泳池上課。。
十一、報名地點:花蓮縣紅十字會 洪丞緻 先生
TEL:03-8224386 /0988-967789
E-mail: redcros.hualien@msa.hinet.net
地址:花蓮市文苑路12號,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繳費,
繳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最近2吋半身(or1吋)相片5張、
公立或衛生所體檢表1份。
十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06月30日17:00止
(不接受現場報名)
十三、入學測驗日期及地點:106年07月02日(週日)下午6時,假花蓮太昌
游泳池舉行入訓測驗(請自備泳裝、泳具)
十四、結 訓:凡參加訓練完成所有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或欲取得
紅十字會救生員證書者,需依照規定完成12小時的動、
靜態水域實習課程,才發給救生員證,並無條件參加
花蓮縣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大隊,至少每年救生服務
諮詢站義務值勤時數12小時。
十五、受訓期間酌收書籍、證照工本費、野外課程訓練費等共3,500元整,
複訓學員900元整(水上+陸上);在學學生憑學生證或入學證明影本
(本會驗證後歸還)優惠學費每人需繳交2,800元整。
註:報名費用請於入訓當日前繳齊
十六、其他說明:
1.全程參加訓練,學科、單項測驗及綜合測驗成績均達75分,
隨同開班教練完成實習12小時,可取得紅十字總會核發
水上救生員證與急救員證書。
2.證書效期:自發證日起3年。
3.每天詳實作筆記,將其列入結訓成績考核。
4.詳閱課表內容,隨時注意教練口頭宣佈
5.學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6.全程參與訓練,請假需補課,無故遲到、早退及曠課,退訓除名。
7.已取得陸上急救證者,方發給水上救生員證。
8.遵守訓練規定,聽從教練指導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詳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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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表:下載
- Jun 09 Fri 2017 10:50
106年第一期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實施計畫 【7/2至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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