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培訓水上安全救生人員,以減少水中意外事故及水災威脅,
發揚人道精神,特設本班聘請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訓練。
二、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花蓮縣支會
四、提供場地:花蓮夏綠蒂游泳池
五、協 辦:紅十字花蓮縣水上安全救生大隊
六、資 格: 1、年滿16歲(88年5月24日前出生)
2、身體健康(須具備體檢表證明可接受救生員測驗及訓練)
3、具備05分30秒內游完200公尺(至少包含100捷泳、
100蛙泳)及潛泳20公尺 以上之游泳能力。
七、名 額:15名~40名(額滿為止),如報名未達15名則取消開班,
並通知退費。
八、訓練內容:訓練課程-水上安全、靜水救生、動水救生、陸上急救、
野外救生實習、救生器材操作及訓練等。
實習課程-上列各項技術實施實地練習。
九、訓練期間:05月24日至06月07日 共計15天63小時。
實施8小時紅十字會基本救命術訓練及水上55小時救生訓練
,通過測驗 者核發BLS基本救命術訓練證書及水上救生員證書。
複訓者:急救課程5月31日<8小時>
救生課程5月24和6月2、3、4日<12小時>
十、上課地點:除動水救生在鯉魚潭與急救課程在社會福利館,其餘皆在
國風夏綠蒂游泳池上課。。
十一、報名地點:花蓮縣紅十字會 洪丞緻 or 張錦全先生
TEL:03-8224386 /0988-967789
E-mail: redcros.hualien@msa.hinet.net
地址:花蓮市文苑路12號,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繳費,
繳國民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最近2吋半身相片5張、
公立或衛生所體檢表1份。
十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05月22日17:00止
(不接受現場報名)
十三、入學測驗日期及地點:104年05月24日(週日)下午6時,假國風國中
游泳池舉行入訓測驗(請自備泳裝、泳具)
十四、結 訓:凡參加訓練完成所有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或欲取得
紅十字會救生員證書者,需依照規定完成12小時的動、
靜態水域實習課程,才發給救生員證,並無條件參加
花蓮縣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大隊,至少每年救生服務
諮詢站義務值勤時數12小時。
十五、受訓期間酌收書籍、證照工本費、野外課程訓練費等共3,500元整,
複訓學員900元整(水上+陸上);在學學生憑學生證或入學證明影本
(本會驗證後歸還)優惠學費每人需繳交2,800元整。
註:報名費用請於入訓當日前繳齊
十六、其他說明:
1.全程參加訓練,學科、單項測驗及綜合測驗成績均達75分,
隨同開班教練完成實習12小時,可取得紅十字總會核發
水上救生員證與BLS急救證書。
2.證書效期:自發證日起3年。
3.每天詳實作筆記,將其列入結訓成績考核。
4.詳閱課表內容,隨時注意教練口頭宣佈
5.學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
6.全程參與訓練,請假需補課,無故遲到、早退及曠課,退訓除名。
7.已取得陸上急救證者,方發給水上救生員證。
8.遵守訓練規定,聽從教練指導
十七:本簡章如有未詳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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