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中隊通報 (970015)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急救訓練相關增修訂辦法、要點及表單,業經本會97年1月29日 第1次理事會通過,已函頒各分支會,即日生效 ( 2008-02-26 )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急救訓練相關增修訂辦法、要點及表單,業經本會97年1月29日 第1次理事會通過,並於 97年2月20日(97)教字第0050號函頒各分支會,請轉知所屬志工團隊、高級教練與教練確實遵行。
一、增(修)訂重點如下:
1.新增「認識紅十字」課程,加強傳播紅十字運動知識。
2.調整「急救員」及「心肺復甦術」等相關訓練之參訓年齡,以使訓練對象
年齡層連貫,並 擴大紅十字會訓練層面。
3.依實際開班情況增列「開班」及「訓練」有關條文。
4.依據本會近期修編之各項教材及政府相關規定,修訂相關訓練之單元名稱
、內容要點及時數。
5.修訂發證程序以增進作業效率,並增訂開班申請表、教練證書換發申請表
及證書補發申請表等表單,以強化教育管理功能。
6.增列繼續教育相關規定,俾提供教練進修管道,以提升及確保訓練品質。
7.為使急救訓練向下紮根,針對6-12歲學齡兒童訂定「兒童安全與急救訓練
要點」。
二、增(修)訂之訓練辦法、要點計17個及表單3紙,如下: (1)急救員訓練辦
法、(2)高級急救員訓練辦法、(3)急救教練訓練辦法、(4)高級急救教練訓練
辦法、(5)心肺復甦術訓練辦法、(6)成人心肺復甦術教練訓練辦法、(7)駕駛
人員急救訓練辦法、(8)急救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辦法、(9)初級救護技術
員訓練辦法、(10)急救員複訓辦法、(11)高級急救員複訓辦法、(12)心肺復
甦術複訓辦法、(13)簡易急救講座要點、(14)成人心肺復甦術推廣要點、
(15)急救及心肺復甦術推廣服務資格甄試要點。(16)兒童安全與急救訓練要
點、(17)駕駛人員急救訓練複訓辦法、(18)急救訓練開班申請表、(19)教練
證書換發申請表、(20)急救訓練證書補發申請表。
三、「兒童安全與急救訓練」乙項,本會急救規劃小組將延聘學者專家著手研訂
教材,俟編妥印發後,再請配合正式開辦該項訓練。
四、各訓練辦法、要點及表單內容請點閱:「教育訓練/急救訓練/訓練辦法及表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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