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隊計畫參與演習,屆時請救災隊準備,高山救援需要體能,請及早準備.
花蓮縣九十七年度高山地區大量傷患全國示範演習計畫(草案)
壹、背景
2006年12月3日梅嶺遊覽車翻覆事件,造成22人死亡,23人受傷,此事件造成社會對觀光旅遊地區遊憩安全的重視與討論;2007年6月24日 陽明山的車禍事件,更引起有關單位對旅遊地區的緊急醫療救護的重視,要求各縣市針對轄區內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做好萬全的準備及演習。
花蓮縣內有國際知名的太魯閣、合歡山、花東縱谷、七星潭及花東海岸等旅遊景點,為一觀光資源豐富的縣市。近年來,在縣長大力推動洄瀾夢土,發展觀光產業政策下,前來花蓮觀光遊憩的人潮持續成長。為了讓遊憩體驗,只有驚艷而沒有遺憾,一個完善的緊急醫療救護制度是重要的。因此,當意外事故發生時,如何能提供適切又有效的緊急醫療救護服務,是刻不容緩需要加以盡全力推動的。
高山偏遠地區的緊急醫療救護工作,與都市地區截然不同。除了EMS抵達時間長、緊急醫療救護資源少之外,傷患及救災救護人員本身,更潛藏著發生嚴重高山症的危機,因此如何讓傷患盡速獲得緊急醫療救護服務及救災救護人員對於高山環境的適應將是一大挑戰。結合當地的民眾救護資源,特別是各旅遊地區工作人員的共同參與,發展自助式EMS的概念,並配合綿密的啟動機制與動員計畫,以及完善的急救設備、訓練與後送機制,方為務實可行的方案。
本計畫希望透過兵棋推演與實地演習的方式,針對高山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應變機制的啟動、發展自助式EMS之重要性、空中救護與地面救護的配合,進行演練,進而提出高山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建議模式。
貳、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
二、緊急醫療救護法
三、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作業辦法
四、行政院衛生署東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九十七年度計畫書
參、範疇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衛生署、花蓮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消防局
三、承辦單位:行政院衛生署東區緊急醫療應變中心、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
四、參演單位:花蓮縣衛生局、花蓮縣消防局、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合歡派出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太魯閣國家公園合歡山管理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東勢林區管理處合歡山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高海拔試驗站、救國團觀雲山莊、太魯閣警察隊、太魯閣警察隊合歡小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第三大隊第一隊、財團法人佛教慈濟綜合醫院、國軍花蓮總醫院、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醫院、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
五、活動/演習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次協調會
時間:97年9月9日(二)
地點:花蓮縣衛生局第一會議室
(二)第二次協調會
時間:97年9月23日(二) (暫定)
地點:花蓮縣消防局(暫定)
(三)桌上模擬演練
時間:97年9月30日(二) (暫定)
地點: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暫定)
(四)實兵演練預演
時間:97年10月6日(一)(暫定)
地點:合歡山管理站
(五)正式實兵演練
時間:97年10月15日(三)(暫定)
地點:合歡山管理站
六、邀請觀摩單位:全國衛生、消防、醫療機關(構)
肆、演習目的
一、熟悉高山偏遠地區緊急醫療救護應變機制啟動流程。
二、強調高山偏遠地區發展自助式EMS之重要性。
三、透過空中救護與地面救護的配合,建立高山偏遠地區的緊急醫療救護模式。
四、提出「山難事件緊急醫療救護作業」及「高山地區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救護應變」建議模式。
伍、演習假想狀況
合歡山管理站(小風口)前附近公路上,兩輛各載有20人的中型巴士因煞車失靈,追撞後致使兩輛巴士翻落公路旁山坡地,造成40人傷亡的不幸事件。(現場無油料爆炸危險,車輛無立即起火之虞,且排除不明物質傷害因子)
陸、傷患情況
死亡 2人
休克(因內出血) 3人
呼吸窘迫(因多處肋骨骨折及胸部開放性傷口) 3人
頭部外傷(意識不清且合併內出血) 4人
小腿骨折 2人
手部骨折 2人
鎖骨骨折 2人
臉部、四肢撕裂傷 2人
胸痛 2人
意識不清 2人
哀號不已、但無傷口且生命徵象正常 10人
四肢擦傷 2人
臉部擦傷 2人
頭痛 1人
腹痛且生命徵象正常 1人
柒、演習方式
一、桌上模擬演練
二、實兵演練
捌、演練項目及說明
一、災難事件通報
合歡山管理站前附近公路上,兩輛各載有20人的中型巴士因煞車失靈,追撞後致使兩輛巴士翻落公路旁山坡地,發現者立即以電話、口頭方式報案。接獲報案單位立即依災害緊急應變相關通報流程,將狀況通報相關單位啟動應變機制。並依花蓮縣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規定,在縣長指示下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相關單位進駐應變處置。
二、現場建立指揮系統,進行災害搶救
事故現場自助式EMS啟動,由事故現場第一反應單位人員擔任臨時指揮官,召集現場現有人力加入救援工作,建立起現場臨時指揮體系,進行災害搶救,並隨著支援公務單位之人員抵達,進行指揮權移轉及前進指揮所之設立。
三、各任務編組現場救災工作站設立,進行傷患緊急醫療救護處置及後送
透過緊急應變機制啟動及地面、空中載運平台之動員,各單位救援人員、裝備陸續抵達現場,完成現場事件指揮系統擴編及各任務編組現場救災工作站設立,進行傷患之緊急醫療救護處置,並運用空中及地面救護系統,依大量傷患後送原則,將病患分流送往適當之醫療院所。
四、狀況解除及召開檢討會
現場指揮官依各組回報情形,向災害應變中心回報。在確認所有傷患已全數救出並後送,及進行現場救災人員清點後,災害應變中心宣布狀況解除,現場各支援單位解編,應變指揮官並宣佈災害應變中心撤除。
演習結束後召開檢討會,針對演習整體規劃、流程進行檢討,提出改進、修正之處,以利提出「山難事件緊急醫療救護作業」及「高山地區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救護應變」建議模式之參考。
玖、演習程序
※災難事件通報(桌上模擬演練)
一、合歡山管理站通報
二、合歡派出所通報
三、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通報
四、花蓮縣警察局通報
五、花蓮縣消防局通報
六、花蓮縣衛生局通報
七、東區EOC通報
八、災害應變中心成立
※自助式EMS啟動與前進指揮所成立(桌上模擬演練+實兵演練)
一、合歡山管理站人員到現場確認災情,回報合歡派出所
二、合歡山管理站人員擔任臨時指揮官,召集現場現有人力協助,建立現場臨時指揮體系
三、特生中心人員前來協助救災,初步將支援車輛動線及停放區、人員報到集結區、傷患集結區劃分出來
四、合歡山莊人員抵達,進行災難現場初步傷患檢傷分類及急救處置
五、合歡派出所人員抵達,與臨時指揮官交接,擔任前進指揮官
六、合歡小隊、山地義警抵達,架設繩索進行傷患救出
七、觀雲山莊人員抵達,針對已救出之傷患進行二次檢傷分類及急救處置
八、前進指揮所成立
九、救援傷患及初步醫療處置
※較近的地面支援抵達(桌上模擬演練+實兵演練)
一、翠峰派出所人員抵達,擔任安全管制組組長
二、台中縣消防局梨山分隊救護車及救護人員抵達,進行傷患緊急救護及後送
三、梨山衛生所救護車救護車及醫護人員抵達,擔任救護組組長
四、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仁愛分隊救護車及救護人員抵達,進行傷患緊急救護及後送
五、急救站成立
六、第一波傷患後送
※較遠的地面及空中支援抵達與傷患後送(桌上模擬演練+實兵演練)
一、太管處人員抵達,支援傷患救出工作
二、花蓮縣消防局人員抵達,擔任現場救災指揮官
三、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人員抵達,接手安全管制工作,擴大管制範圍
四、花蓮縣衛生局人員抵達,擔任現場醫療指揮官
五、國軍花蓮總醫院、門諾醫院、花蓮醫院、慈濟醫院DMAT人員抵達,進行傷患緊急醫療工作
六、紅十字會花蓮支會救災隊人員抵達,支援傷患救出工作
七、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B-234)抵達小風口停車場
八、依大量傷患後送原則,以空中及地面救護系統,將傷患往南投或花蓮後送
※召開檢討會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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