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第2期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班課程表 ( 5月 10 日~ 5月 23 日)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課程進度 | 備 註 |
5/10 | 1800 2200 | 1入訓測驗 2開訓典禮 3認識紅十字 4法律常識 5救生游泳 | 1.入訓測驗 2.開訓、規定事項及須知、資格審查、課程介紹 | 各項課程 需寫筆記 |
3.紅十字會由來及簡介、紅十字運動、紅十字組織 紅十字宗、原則及標誌 4.水上安全相關法律常識 5.抬頭捷泳、蛙泳、側泳、基本仰泳、基本潛泳 | ||||
5/11 | 1800 2100 | 1基本救生 2自救與求生 | 1.藉物救援:延伸.拋擲(繩索、浮具連結繩子、救生拋繩袋、隨手可得漂浮物) 徒手救援:手援、腳援 涉水救援:涉水徒手、藉物救援 2.漂浮、韻律呼吸、踩水、求生泳、抽筋自解、衣服利用、藉物待援、保溫、火海通過、個人防護 | 帶卡其衣褲 |
5/12 | 1800 2100 | 1入水法 2防衛法 3接近法 | 1.靜入式、平跳式、跨步式、跑跳式、高跳式 2.單手阻擋、雙手阻擋、雙手下壓、單腳蹬離 3.預備姿勢、背後、正面、水中接近 4.複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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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 1800 2100 | 1潛泳 2浮潛與搜救 | 1.徒手潛水 2.浮潛裝備:面鏡、蛙鞋、呼氣管入水:跨步、後滾水中搜索(地毯式、織布式、標竿式)、水下救援 3複習 | 攜帶呼吸管、面鏡、蛙鞋 |
5/14 | 1800 2100 | 1解脫法 2帶人法 | 1.抓腕解脫、正面、背面推肘、及雙淹溺解脫 2.抓衣式、抱胸式(上抱下抱)抓腕、托腋式、疲乏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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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 0800 1700 | 急救(陸上課) | 急救概述、心肺復甦術、創傷、包紮休克與普通急症 | 花蓮支會 |
5/16 | 0800 1700 | 急救(陸上課) | 中毒、燒傷與過熱過冷的影響、(骨骼、關節、肌肉的損傷)、傷患運送、測驗 | 花蓮支會 |
5/17 | 1800 2100 | 起岸法 | 1.淺水:托拉式、馬鞍式馬蹬式、攙扶式揹負法 2.深水 3.頸椎傷害處理 4.複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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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 1800 2100 | 河海救生室內課 | 1.認識海洋:海岸、浪、潮汐、水流。 2.認識河川溪流:河岸、上下游、落差、水流 3.水中有害生物:有攻擊性的魚類、有毒魚類、有防禦且具攻擊性的魚類 4.複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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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 1800 2100 | 術科複習 | 1.長泳訓練 2.總複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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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 1800 2100 | 單項測驗 | 1.救生游泳 2.求生游泳 3.救生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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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 1800 2100 | 1學科測驗 2綜合測驗 | 1.筆試(紅十字運動、法律常識、水上安全救生知識) 2.救生技術應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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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 0800 1600 | 舟艇安全戶外課 | 1.長泳訓練 2.無動力小舟及動力船艇上下小舟、划舟技能、交換位置、翻覆處理、水中上船、單漿划船 | 1攜帶呼吸管、面鏡、蛙鞋 2鯉魚潭水域 |
5/23 | 0800 1600 | 河海救生戶外課 | 1救生板 2救生浮標、救生浮筒 3開放水域自救與求生 | 1攜帶呼吸管、面鏡、蛙鞋 2七星潭水域 |
附記 | 班主任:林福順 副班主任:林榮元 主訓教練:吳坤霖 副主訓教練:朱苑綺 教練團:紅十字會花蓮縣支會水上救生大隊教練團隊 考試官:紅十字會花蓮縣支會水上救生大隊教練團隊 (請考試官於入訓測驗、單項測驗、綜合水考到場測驗) 訓練期間:5月10日 至5月23日 (依課表)共計 65小時(含水上救生訓練47小時、陸上急救訓練18小時),通過測驗者由總會核發國際認證水上救生員證與陸上急救員證。 報名地點:花蓮縣紅十字會 林唯穎 先生TEL:03-8224386 地址:花蓮市文苑路十二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5月10日止(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資格: 1.年滿16歲(83年5月10日 前出生) 2.國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須具備體檢表證明可接受救生員測驗及訓練) 4.具備12分鐘內游完400公尺(至少包含100公尺捷泳、100公尺蛙泳、自選泳式200公尺) 費用:每人2800元整(學生身分每人1800元整、複訓學員每人500元整)。 上課地點:陸上急救、救生課程在太昌游泳池上課,動態水域救生在七星潭海域暨鯉魚潭水域。 說明: 凡參加訓練完成所有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或欲取得紅十字會救生員證書者,需依照規定完成12小時的動、靜態水域實習課程,才發給救生員證。 1.每天詳實作筆記,將其列入結訓成績考核 。 2.詳閱課表內容,隨時注意教練口頭宣佈 3.風雨無阻,每天準時上課 ,遲到二次記曠課一次,遲到超過15分鐘視同曠課 4.曠課時數超過(8小時)以退訓論 。 5.已取得陸上急救證者,方發給水上救生員證。 6.遵守訓練規定,聽從教練指導 7.其他未規定事項,悉依紅十字會編訂彙編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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