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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艇翻覆奪命 家屬要國賠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王俊忠/綜合報導〕原台南縣救難協會黃姓等3名成員,因救災疏失導致買姓夫婦溺斃,被台南地院判決有罪後,其子昨表示將向台南市消防局請求上百萬元國家賠償。
據了解,97年7月17日卡玫基颱風侵襲南台灣,原台南縣救難協會黃姓、鮑姓、林姓等3名隊員,駕駛救生艇在大淹水的台南市左鎮區,將買姓夫婦接到救生艇後,救生艇因溪水暴漲而翻覆,後來黃等3人獲救,買姓夫婦則溺斃。
買姓夫婦的兒子買裕昌提起自訴,台南地院認為未讓買姓夫婦穿上救生衣有疏失,4月底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決被告黃姓等3人各徒刑4月,均緩刑2年。
消防局審議 將協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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