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教保員
急救人員BLS推廣教育訓練計畫
一、主旨:為維護幼童在托育機構學習環境安全,提供業者及教保
員對於幼童急救訓練相關知能,以保障幼童安全學習環境。
二、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三、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四、招生對象:花蓮縣公私立托育機構主管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
人員或其他行政人員。
五、招生人數:每梯40人(滿額為止,超過則列為候補名單)
六、訓練時間:第一梯次(102年4月21日)星期日08:00~17:00
第二梯次(102年5月25日)星期六08:00~17:00
七、訓練費用:個人訓練費用$400
為保障學員上課權益與行政作業,以繳交報名表與訓練費用為完
成報名動作(於確認收到報名表後3日內完成繳費),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09:00~13:00~下午14:00~18:00
外縣市或路程不便之地區,可利用郵政劃撥:00606558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劃撥單需7至9天才會收到,因此請先傳真存根聯以利佐證並註明
姓名、報名活動時間及項目)
因場地租借與行政成本,報名後若未上課者不接受退費申請
八、訓練地點:花蓮縣社會褔利館(花蓮市文苑路12號)3樓訓練教室
九、課程規劃:依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急救推廣要點」規定辦理。
十、報名方式:通訊報名、線上報名或委託報名
十一、會 址:花蓮市文苑路12號(花蓮縣社會褔利館1樓)
十二、聯 絡 人:林唯穎 電話:8224386或0988-967789 傳真:8236258
E-mail:redcros.hualien@msa.hinet.net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2條 :
幼兒園應依第八條第五項之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設置保健設施,作為健康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保健、營養諮詢及協助健康教學之資源。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一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任職後每二年應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相關訓練、課程或演習時,幼兒園應予協助。前項任職後每二年之訓練時數,得併入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時數計算。幼兒園為適當處理幼兒緊急傷病,應訂定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家長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等規定。
課 程 | 講師 | 時數 | 上課日期 |
急救概述 | 紅十字會教練團 | 1 | 08:00~09:00 |
創傷止血 | 紅十字會教練團 | 1 | 09:10~10:00 |
包紮與骨折固定 | 紅十字會教練團 | 1 | 10:10~11:00 |
異物哽塞 | 紅十字會教練團 | 1 | 11:10~12:00 |
心肺復甦術 | 紅十字會教練團 | 2 | 13:10~15:00 |
測驗 | 紅十字會教練團 | 2 | 15:1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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