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辦理102年「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暨開放性水域救生員」
訓練地點更改為國風國中游泳池
本活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依據:
(一)行政院體育署「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第19條。
(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生員檢定授證業務實施計畫書。
二、目的:
依體育署「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取得合格救生員之持證人,依第19條規定,在有效期間三年,累計二十四小時以上在職專業訓練課程,測驗成績合格,得以申請換發新證。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五、參訓人員資格:
凡依體育署「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取得有效期之合格救生員持證人。
六、參訓地點:國風國中游泳池
七、參訓時間:二梯次(任選一天)
102年09月29日(週日)上午8時至17時止。
102年10月06日(週日)上午8時至17時止。(原訂10/05因縣運選拔故而改期)
八、訓練課程時間表:
時間 | 科目 |
08:00~09:00 | 救生員應有的法律常識 |
09:00~10:30 | 救生實務及實例 |
10:30~12:00 | 游泳池安全常識與游泳池管理 |
13:00~15:30 | 急救能力複習 |
15:30~17:00 | 游泳基本能力與救援能力複習 |
九、參訓費用:新台幣500元正(含游泳池入場券、午餐便當)
十、報名注意事項:
1.第一梯次報名截止日09月26日(星期四)17:00時
第二梯次報名截止日10月03日(星期四)17:00時
攜帶救生員證暨報名費500元至支會報名。
2.於訓練當天,請攜帶救生員證書(大張),以備訓練合格核章。
十一、報名地點:紅十字會花蓮縣支會 (花蓮市文苑路12號) 社會福利館一樓
十二、其他未規定事項,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
外縣市學員可參加所在縣市體育署認證單位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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