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辦理102年「體育署游泳池救生員暨開放性水域救生員」










訓練地點更改為國風國中游泳池
  


 


本活動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依據:




(一)行政院體育署「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第19條。




(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生員檢定授證業務實施計畫書。




二、目的:




依體育署「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取得合格救生員之持證人,依第19條規定,在有效期間三年,累計二十四小時以上在職專業訓練課程,測驗成績合格,得以申請換發新證。




三、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花蓮縣支會




五、參訓人員資格:




凡依體育署「救生員授證管理辦法」取得有效期之合格救生員持證人。




六、參訓地點:國風國中游泳池




七、參訓時間:二梯次(任選一天)




1020929日(週日)上午8時至17時止。




1021006日(週日)上午8時至17時止。(原訂10/05因縣運選拔故而改期)




八、訓練課程時間表:






























時間




科目




0800~0900




救生員應有的法律常識




0900~1030




救生實務及實例




1030~1200




游泳池安全常識與游泳池管理




1300~1530




急救能力複習




1530~1700




游泳基本能力與救援能力複習





九、參訓費用:新台幣500元正(含游泳池入場券、午餐便當)




十、報名注意事項:




1.第一梯次報名截止日0926(星期四)17:00




第二梯次報名截止日1003(星期四)17:00




攜帶救生員證暨報名費500元至支會報名。




2.於訓練當天,請攜帶救生員證書(大張),以備訓練合格核章。




十一、報名地點:紅十字會花蓮縣支會 (花蓮市文苑路12) 社會福利館一樓




十二、其他未規定事項,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之。





外縣市學員可參加所在縣市體育署認證單位辦理之





在職專業訓練(第十九條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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