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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定時間:中華民國107年8月5日(星期日) 上午8點至下午1點。
報名截止:107年7月26日(星期四)下午5點前。

檢定地點:花蓮縣立太昌游泳池。
檢定人數:35人。(滿額為止)
檢定費用:學科新臺幣500元、術科新臺幣1,000元,證書費用新臺幣200元

報名資格: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游泳池救生員報名應具備下列各項資
                   格。

一、年滿18歲之自然人。
二、熟知游泳池救生相關專業知識與技能。
三、申請救生員資格之檢定,應填具報名表,並檢附下列文件:
  (一)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無違反且無「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五條規定之切結書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申請方式: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mp=1

  (三)體檢表。
  (四)個資使用同意書(如附件)。

相關檢定辦法請參閱下列附件:
附件一:實施計畫。
附件二:報名表。
附件三:個資使用同意書。
附件四:學科題庫 (注意僅需看游泳池救生員檢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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